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整体融资总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整体融资总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七所控股”)拟向其控股子公司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所高科”)提供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借款期限

  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借款风险。

  体融资总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中国重工拟向其控股子公司衡远科技提供流动资金借款0.5亿元,中国重工全资子公司七所控股拟向其

  资助的议案》,同意中国重工向其控股子公司衡远科技提供流动资金借款0.5亿元、七所控股向其控股子公司七所高科提供流动资金借款

  司合并范围内整体融资总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般项目:电子仪器仪表的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 服务;新型高新技术特种材料、创新环保型建筑材料、新 能源设备(新型蓄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液压和气压动力机 械及元件、泵)、仪器仪表、人防工程系统、地质灾害检 测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有色 金属、黑色金属铸件及产品(船用定距螺旋桨、可调螺旋 桨及喷水推进装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工业设计 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中国重工持股53.39%,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 公司持股46.61%。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事项等)

  涂装设备、焊接设备、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制 造、销售、装配及售后服务;工业机器人及配套设备、夹 具、焊钳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光 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网络(医用网络除外)与电子信 息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从事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所控股持股76.40%,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92%,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持股8.68%。

  将按期收回上述流动资金借款,然后再办理本次借款。除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外,公司及所属企业未对衡远科技和七所高科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供全额担保,保证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且公司能够对衡远科技、七所高科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事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故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借款期间,若乙方控股股东不再是甲方,乙方须于股权交割完成前,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产经营中。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及其他违法活动。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借款期间,若乙方控股股东不再是甲方,乙方须于股权交割完成前,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产经营中。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及其他违法活动。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借款风险;

  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1号)的注册批复。

  其控股子公司进行流动资金借款,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